2016秋季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17名人员简章(2)
2016-11-16 10:47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启东人事人才网
2.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2017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3)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启东市卫计委网公布。
4.代码1至29岗位的报考者不参加笔试。
(二)面试
1.对象:报考“1—29”岗位的所有考生;报考“30—50”岗位的,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0-50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1至29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启东市卫计委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市人社局网、启东市卫计委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由招聘单位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其他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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