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52名卫生高层次人才简章(2)
2016-11-02 09:45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兴化市政府网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岗位要求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兴化市卫计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体检或聘用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兴化市卫计委提出意见,经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计委人事科。
考试前,由兴化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等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兴化市卫计委、兴化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化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兴化市卫计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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