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15名紧缺专业卫技人才简章(2)
2016-10-14 10:05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连云港市人社网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不参加或放弃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存有异议且经查实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本次招聘由连云港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20181。
十、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770779。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岗位表
2.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赴医学院校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才报名表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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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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