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安市淮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31名人员简章(2)
2016-08-04 10:18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淮阴区卫计委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前因考生个人原因等放弃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由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
(三) 体检与考核
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淮阴区卫生计生委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个人原因放弃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重点:复查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 公示7天。
在公示和聘用阶段,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合格者,由区卫生计生委、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首次聘期为两年。聘用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未取得执业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续聘资格及相关待遇,由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用人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517—84920463
淮阴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0517—84922744
五、本简章由淮阴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淮阴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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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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