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宿豫区村卫生室招聘60人简章(2)
2016-08-02 15:01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宿迁考试鉴定中心
1、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届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当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
报名现场由区卫生计生委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诚信报考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内容以卫生专业知识为主(占70%)、公共卫生知识为辅(占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60分最低合格线。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否则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四、聘用待遇及管理
录用后享受我区相应在岗乡村医生同等待遇。对符合聘用条件,但暂未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领取基本工资,如若两年内未取得初级职称的,予以解聘。社会保险参照现有乡村医生人员标准缴纳。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在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中国宿豫网上发布。其他环节需要通知、公示等请关注中国宿豫网,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五、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465608 监督电话:0527-8446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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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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