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夏季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62名人员简章(3)
2016-07-22 11:3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南通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东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县卫计委组织报考80-82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如东县卫计委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应聘80-82岗位的有关政策
(一)对于签约录用的学生首次聘用时由县级财政一次性支付学费及生活费补助10万元/人。
(二)签约学生由县卫计委统一派送至有关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接受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三)签约学生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因特殊原因确需流动的,须与基层就业单位协商一致,经县卫计委和人社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流动。
(四)以下情况将视为签约学生违约,按照签订的引进协议书规定,应退还补助费。
1.签约学生未履行引进协议书规定、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未满6年。
2.签约学生未能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3.签约学生在基层就业后两次参加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取得执业资格。
(五)对于发生违约的签约学生,一律不得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南通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68508066(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939515(如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1.2016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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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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