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昆山市卫计系统招聘285名卫技类应届毕业生(备案制)启事(2)
2016-05-17 11:29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昆山卫计委
(二)报名程序
1.考生可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填报1个专业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专业岗位后,向现场报名受理点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填写《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可提前下载填写)。
3.资格初审。经招聘报名受理点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受理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该考生符合报名资格。
4.人社部门验证。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
5.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领取《准考证发放通知单》。将《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交电脑汇总登记处(另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另1份《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返还报名受理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其中《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所涉及岗位专业名称(岗位专业代码)、报考专业(报考专业代码)请认真对照附件1(简介表中)所述的填写(因填写错误而影响笔试、面试、选岗的,由本人负责)。每人限报1个专业岗位。
2.非昆山籍考生只能报考“B”类别岗位,不得选择其他岗位类别报考。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5.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6.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7.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昆山市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缴纳社保清单;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常住昆山)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8.现场报名需报名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9.昆山户籍以户口簿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 2016年5月29日。
10.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2-55211705、0512-57369506
(2)传 真:0512-57352828
(3)网 址:http://www.kswjw.gov.cn或www.kshrss.gov.cn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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