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南京市栖霞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75名简章(3)
2016-04-01 09:18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栖霞区卫生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并在3年内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师、内(外、妇、儿、中医)科岗位人员,直接安排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实行实习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自行择业。完成培训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聘用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其他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一)网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025-83151200
考务咨询:025-83620823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局:025—85570532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电话:025-68788259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及信息表(栖霞区).xls
南京市栖霞区卫计局
(编辑:苏州华图)
掌上华图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