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15:26:23 苏州人事考试网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徐州人社网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2.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缴纳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并列者,进行二轮复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等其他情况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公告》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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