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308名临床/医技/护理等公告(2)
2015-05-18 08:56:00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宿迁人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录用或合同制聘用手续。新录用或合同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或合同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59865(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0527—80766300(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2、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引进临床、医技、护理等各专业岗位人员需求表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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