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2名卫技人员简章(3)
2015-05-08 16:01:05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新北人社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四、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132
七、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5127586。
附件:
1.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3.承诺书
4.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开考专业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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