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昆山卫生系统2013招聘386名卫技人才简章(3)
2013-09-27 16:56:51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昆山卫生
四、录(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拟录用者,先进行试工(不少于一个月),试工考核合格后在昆山卫生局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试用期半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369506,55211705 传真:57352828
监督电话:57397729(昆山市卫生局纪委)
附件:昆山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实用型卫技人员岗位表
昆 山 市 卫 生 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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