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淮安市淮安区卫计委事业单位招聘84名人员简章(4)
2018-05-25 10:32:0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五)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应聘者,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在岗位代码为14—22的岗位中,由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者先选择)。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被聘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0517-80995598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5912042
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7-80995579
咨询电话:
淮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517-80995572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