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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苏州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8-04-18 14:32:15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张家港人才网 医疗卫生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5.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5月2日09:00至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报名成功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健康促进中心(张家港市暨阳中路402号,总工会大院内)。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毕业证书、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任职)资格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等须于2018年4月28日前取得。

      (3)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3.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公示详见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六、体检与考核(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核申请,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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