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558089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当前位置:苏州华图网 > 医疗卫生 > 2018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名事业编人员简

    阅读模式

    2018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2名事业编人员简章(2)

    2018-04-17 10:43:02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镇江市人事考工网 医疗卫生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截止后,新区社会发展局汇总填写《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表》报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备案。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28日(星期一)9:00-16:00,到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市大港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2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6月1日(星期五)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1422室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1. 笔试。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轮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日(星期六)。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9日(星期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 总成绩计算。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计算。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社会发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