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20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3-20 09:47:47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南通卫计委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员。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网予以公示。
2、体检。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采用合同备案管理聘用形式,市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分所工作人员采用协管员聘用形式,由南通金桥人力资源开发区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中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与瑞慈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缴纳五险一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备案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内部同工同酬待遇,市卫生监督所开发区分所卫生监督协管员落实南通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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