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无锡宜兴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医卫类人员163名简章(3)
2017-12-19 16:36:29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一)报考研究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
(二)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面试考生交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报考本专科生岗位的,若是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体检后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若是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同时终止协议。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拟录取人员在2018年7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或者3年(2个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本专科生岗位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