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558089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当前位置:苏州华图网 > 医疗卫生 > 2017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招23名卫技人员

    阅读模式

    2017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招23名卫技人员公告

    2017-07-25 08:59:5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中国昆山网 医疗卫生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17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招23名卫技人员公告由苏州华图官网同步中国昆山网整理发布,更多中国昆山网的信息内容,请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和江苏省医疗卫生考试交流群:307222482。

      苏州人事考试网同步中国昆山网为考生发布2017苏州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招2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欢迎苏州医疗卫生考生加入备考QQ群4685175232017苏州医疗卫生考试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获取备考资料,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2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职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条件:具有昆山本地户籍。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市户籍。

      3.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临床、全科医学或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录学校、人数详见《2017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公办学校公益性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介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阳港实验学校(地址:昆山开发区西巷路58号)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9日 上午 09:30—12:00、下午1:00——4: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09:30—12:00、下午1:00——4:00。

      地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阳港实验学校(地址:昆山开发区西巷路58号)

      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报名人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另需携带代领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3)本人近期清晰2寸免冠照片3张。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录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相关事项

      1.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本次招录只组织笔试,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合格线方可录用。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5.户籍以2017年7月2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