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市睢宁县招聘70名合同制护理人员简章(2)
2017-06-20 10:13:38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中国睢宁
五、 聘用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考核确定,但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占用、不增加单位编制。
4、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8547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516-8038106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
七、本简章由睢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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