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连云港市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109名高层次人才简章(3)
2017-05-24 15:57:3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面试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 85820181。
十一、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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