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4人简章(2)
2017-05-10 15:41:50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滨海县人社网
㈢资格审查
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列的,根据情况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6月14日上午8:30至12:00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护理、影像专业面试方式为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面试方式均为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为6月20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专业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体检时间为6月26日。
六、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需选岗岗位,根据招聘计划,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至现场选岗,签订协议,如遇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选岗时间:7月3日上午9:00-10: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地点在滨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议室。
七、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计网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新招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要在我县服务满5年。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邮编:224500)。8月7日至11日,凭有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不予聘用。
八、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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