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市海陵区招聘17名村医公告(2)
2017-03-21 09:40:30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网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各镇街结合个人情况协调分配至各村卫生室,并在海陵区卫计委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协议签定3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海陵区卫计委咨询电话: 86238649;监督电话:86210508。
海陵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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