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3名合同制人员简章(3)
2016-09-27 10:22:23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海门市卫计委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本《公告》由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681024(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部办公室)
纪律监督:0513-82818998(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行风办公室)
0513- 82217014(海门市卫计委监察室)
附件:
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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