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9人简章(2)
2016-06-24 14:59:45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泰州市人社局
5.报名时须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书可延迟至聘用前提交,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行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生局提出,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卫生局未同意或区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3)区卫生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经复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生局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被取消岗位计划的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下午2:30 -5:30。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1 号行政楼附楼一楼西大厅。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除提供《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外,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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