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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上半年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招1609名卫技(2)

    2016-03-09 10:34:35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南京人社 医疗卫生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6年 3月24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6年4月6日至4月9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7、有关要求

      (1)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报名程序及要求

      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至3月21日(星期六、天除外)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应聘网上报名岗位(详见附件一)的,专业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 2016 年4月10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60%。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应聘现场报名岗位(详见附件二)的专业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网上报名岗位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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