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简章
2015-04-21 09:51:3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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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所属的南通市房屋产权监理登记中心(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等三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015届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四)2014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教育处(南通市政务中心1806室);联系电话:0513-59000502。
(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ntfcglrs@163.com。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5月10日
(三)报名材料
1、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应填写《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网上报名的人员,将个人简历、《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电子文本的形式发送到以上公布的报名邮箱。
(四)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我局根据本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当场审查;网上报名:对网报材料进行初审,在面试前审查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ntfc.gov.cn)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再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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