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镇江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15名编内人员简章(2)
2016-12-06 15:22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镇江市人社网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方式为综合评价和专业面试。
(一)综合评价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由专家评委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高于60分的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入围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入围人员(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照综合评价30%、专业面试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综合评价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在报名现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5340800、85340050;
监督电话:0511-85340833。
附件:2016年江苏省镇江市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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