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南通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8名人员简章(3)
2016-11-28 16:10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如皋市人社网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17届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并在2017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他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0513-87650432;
监督举报:0513-87284518。
附件:2016年下半年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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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