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昆山高新区招聘25名合同制人员简章(2)
2016-11-15 16:25 苏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来源:昆山人才网
四、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其中,2-1、2-2、7-1、7-2职位笔试设加分项,5-3职位面试设加试项,详见2016年昆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和待遇
1.录用:对体检、资格复查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http://www.kshr.cn/),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按昆山高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0312079。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上交的材料恕不退还。
本简章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办负责解释。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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