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1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简章(2)
2016-11-02 10:0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泰州市政府网
3.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4.政审与研究确定。政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人员提请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
5.公示与聘用。拟选聘人选在兴化政府网、兴化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7年7月,拟选聘人选正式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列入兴化市乡局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一般为一年,期间安排到乡镇或重点园区进行培养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级机关部门继续培养锻炼一年。
4.两轮培养锻炼期满,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提出安排建议,提请市编委会讨论。
5.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33。
中 共 兴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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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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