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管理人员简章(2)
2016-10-19 10:4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三)笔试
技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主要内容为:语文、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基础加分
1、报考01、02岗位的人员,进行学历基础加分审核。
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2、报考04岗位的人员,进行学历与受奖基础加分审核。
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受奖加分为:退役士兵在部队获二等功的加3分;获三等功的加1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的均加0.5分。同一事件多次立功的按最高奖项加分,集体立功的,个人不加分,受奖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六)总成绩计算
报考03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之和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报考01、02、04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基础加分之和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3150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简章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3574050;
监督电话:0513-68581901。
附件:1.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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