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启东市民政局招聘2名编外人员公告(2)
2016-10-14 10:3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启东民政
六、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末位出现同分,进行加试。
七、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按机关事业单位一般编外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与市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民政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513-83221261,0513-83212323
招聘信息和考试成绩查询:启东市民政局底楼公开栏、启东民政网站。
本简章由启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启东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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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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