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单位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简章(2)
2016-09-05 11:3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社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与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省质监局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四、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使用手续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质监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375022。
六、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5-85012034。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质监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5012029。
附件:江苏省质监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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