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分局招聘9人公告(2)
2016-08-09 11:23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都区人才网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参照江都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参照《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测试内容”有关要求)。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江都区环保局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考核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招聘人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待遇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并服从组织安排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1770元,各项津贴800元。正式聘用后每年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监察室:0514-86535209。
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附: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环保分局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扬州市江都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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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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