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市大丰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名人员简章(3)
2016-07-21 11:01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同分时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6届大中专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515-82030991
咨询电话: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5-83818538
盐城市大丰区人事考试中心0515-83929210
附件:盐城市大丰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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