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分校

地址:南京市太平北路120号(成贤街小学旁)电话:025-83694957、58、61、62

地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99号,吴中大厦1903-1906室电话:0512-69151583 0512-69151508 18915580898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万达D区商铺梁清路274号(大润发向西150米)电话:0510-81081949 13405774942 15861611242 15861664827

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99号嘉业国贸广场27楼D室电话:0519-86633002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路万濠华府D114室(物资大厦向西100米)电话:0513-81188110 13773632630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大学南路62号(扬大荷花池校区东门向南200米)电话:0514-87926373 13382726373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1-6电话:0515-88270925

地址:徐州市和平路帝都大厦304室电话:0516-83820959 0516-66659196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88号八佰伴商务中心907电话:0511-85291098

地址:泰州海陵区济川东路220号万达写字楼608室电话:0523-86885201 13365209762

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17楼1717室电话:0517-83925468 18751285841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贸大厦1004室电话:0518-81590623 13338980623

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金陵名府小区东门北侧,69-5、6、7号电话:0527-88880978 18951361439

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教材|

直播问答论坛砖题库名师|

招考报考职位库试题真题|

微信微博微社区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苏州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16常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2)

2016常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2)

2016-06-17 16:57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常州人社

  4.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6月30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日10点起在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考核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围绕行业和岗位进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9:00-11:00。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将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以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编辑:苏州华图)

今日直播

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
华图官方微信 苏州华图微信 微信号:suzhouhuatu
报班 反馈
首页 APP下载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Copyright© 2015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8696号 京ICP证090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