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招聘2人简章(2)
2016-06-06 17:12 苏州华图教育 http://suzhou.huatu.com/ 文章来源:江苏人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1、笔试
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公共管理等)、文学艺术专业基础知识、写作。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6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文化厅网站、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84699856
联系人:张冰
六、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厅人事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79
联系人:刘朝晖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7798839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编辑:苏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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