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9-03-05 08:48:3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姑苏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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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定于2019年3月13日- 3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3日至2001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三)招聘对象中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目前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市区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五)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基准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2019年3月15日15: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2019年3月16日14: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7日12: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2:00。
5.缴费时间:2019年3月13日9:00-2019年3月19日12:00。
6.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人社局按规定核减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12: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三)注意事项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名者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
4.不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范围内的,以相近专业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再次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5.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至姑苏区人社局(解放东路117号姑苏区政务服务中心909室)直接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笔试日期初定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2019年4月17日9:00-4月19日16:00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自行打印。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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