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靖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
2018-05-30 00:31:5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十六、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五)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六)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七)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八)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十)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十一)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二)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十七)自2013年6月1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担任领导岗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十九)自2015年6月10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二十)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二十一)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十七、关于考试教材问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靖江市组织人社部门无关。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