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录机关聘用制人员19名简章(2)
2018-05-07 14:18:4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五、相关事项
1.在整个招录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因本次招录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招录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等各个招考环节的考生须按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逾期作放弃处理。
6.户籍以2018年5月19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时间定为2018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分数占招录考试总成绩40%。
2.资格复审。按单位招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对考生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昆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8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录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详见中国昆山网(www.ks.gov.cn)和昆山开发区人才网(www.ksren.com)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本次考试所涉及的各环节相关通知均在以上2个网站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由昆山开发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录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在招录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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