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市睢宁县广厦测绘服务所招聘20名人员简章(2)
2018-05-02 15:01:4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睢宁县人民政府网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国土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
1. 考试科目名称为公共基础知识加综合写作,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国土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因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国土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国土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广厦测绘服务所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国土局统一调配使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不低于3年的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2018届毕业生聘用后如出现个人原因造成无法于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由用人单位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
(四)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按1560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企业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及各类补贴总额按不低于2260元/月(含缴纳“五险一金”,未含绩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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