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兴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人公告
2018-04-23 13:44:4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中国兴化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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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9家,计划招聘43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6日至2000年5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兴化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兴化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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