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州市人社局招聘10名派遣合同制人员公告(2)
2018-04-16 11:38:1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由组织招聘单位在笔试结束后划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被取消体检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除此之外体检的其他各环节及后续的考察、公示、聘用等各招聘步骤,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中国姜堰网、姜堰人才网、姜堰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姜堰网、姜堰人才网、姜堰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5天。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三、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派遣单位相同性质职工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为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平台工作的稳定性、连贯性,本次招聘人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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