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昆山市城投集团第一批次招聘30名人员公告(2)
2018-04-08 14:42:1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昆山人才网
4. 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书,须出示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 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 部分岗位需另外提供相关材料以电话通知为准。
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格式发送,主题:职位编号+职位+姓名。
(三)相关说明
1. 报名者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
2. 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我公司考试通知的,视作报名未通过,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公司将组织开展招聘考试工作。考试按照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试包含机试、笔试、面试三部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初试说明
1. 初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 初试分为机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其中,机试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初试总成绩的50%。
3. 初试合格分为70分。70分以上者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名,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复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二)复试说明
1.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2. 复试合格分为7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复试成绩高者;如复试成绩相同,安排加试。
五、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用
1. 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3. 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4.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公司视情况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复试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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