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5580898

招考信息 试题资料 备考资料| 面授课程 网校课程 备考图书| 直播课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刷题app| 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南京 咨询
    常州 咨询
    淮安 咨询
    连云港 咨询
    南通 咨询
    宿迁 咨询
    苏州 咨询
    泰州 咨询
    无锡 咨询
    徐州 咨询
    盐城 咨询
    扬州 咨询
    镇江 咨询
    025-8369-4958
  • 当前位置:苏州华图网 > 事业单位 > 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

    阅读模式

    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

    2018-03-27 09:03: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华图 事业单位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由苏州华图官网同步苏州华图整理发布,更多苏州华图的信息内容,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jssydwzpw),和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交流QQ群751486842。

      苏州人事考试网为考生发布备考文章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欢迎事业单位考生加入备考QQ群455646787江苏事业单位备考3群或关注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获取备考资料,详情如下: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犯罪的特征

      1.刑事违法性;2.法益侵害性;3.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

      是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而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二)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危害结果;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三)犯罪主体

      1.刑事责任年龄

      ① 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②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 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能力

      ①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② 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犯罪主观方面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希望

      (2)间接故意:明知+放任

      2.过失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

      四、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的意图。保护非法利益、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不具有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5.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相适应。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紧急避险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迫在眉睫

      3.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4.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图

      5.限度条件: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生命权大于健康权,健康权大于财产权,财产权之间可以进行价值比较。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犯罪预备

      1.犯罪动机;2.已经做好犯罪准备;3.被动停止犯罪行为;4.尚未着手。

      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七、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八、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九、刑罚

      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即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五种具体的刑罚方法。

      死刑不适用的对象

      ①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②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③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其特点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依法还可以同时适用不止一个的附加刑。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  推荐阅读  ——

      培训课程:2018年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培训辅导课程网校课程

      以上是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全文,更多详细信息请关注苏州华图官网:http://suzhou.huatu.com/,并关注苏州华图微信公众号:suzhouhuatu,及时了解公职及各类考试资讯及备考资料。

      以上即为《2018江苏事业单位高频考点:刑法部分》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 扫码下载:华图在线APP
    •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华图教育
    • 扫码进入官网微博:江苏华图

    热销课程

    备考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