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招聘61名人员公告(2)
2018-03-26 14:45:0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高新人才网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星期日)9:30—16:00。
3、报名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4、现场报名程序:
⑴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提前下载并完整填写《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和《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1份,将《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中由“报名者填写内容”全部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表》以及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⑵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填写《资格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出具《报名确认书》。报名者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现场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5、报名注意事项:
⑴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⑵ 其他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8年4月8日前取得。
⑶ 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⑷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⑸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⑹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人社部门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者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报名者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成功报名者会收到招聘单位的电话通知,可在3个工作日内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调剂的,视为放弃。
3、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体能测试的,体能测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报名者。迟到或缺席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得调剂至其他岗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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