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市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88名人员简章(3)
2018-03-20 20:11:2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其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应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的标准、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岗位要求进行专业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专业实践能力。
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实施,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面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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