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海安市事业单位招127名工作人员公告(3)
2018-03-19 18:56:5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人社网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原件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为招聘单位)。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由资格复审负责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交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二份复印件。
4.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打印《面试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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