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00名人员公告(3)
2018-03-19 17:29:1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吴中人才网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从报名系统里打印《资格复审表》,复审现场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向招聘单位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加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后交招聘单位人员签字(盖章)。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持《资格复审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资格复审表》。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户籍、职称、英语、计算机等资格须于2018年3月30日前取得。
(3)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另须提供吴中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6)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7)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资格复审成功。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减免面试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资格复审成功的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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