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招聘11名聘用制人员简章
2018-03-08 09:29:4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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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领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巡回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4省1市,工作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具体情况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或关注“第三巡回法庭”微信公众号了解)。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总计11名,分别为:
1.书记员6名;
2.信息技术人员1名;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4名(2男2女)。
(二)岗位职责
1.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信息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建设、运维的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制订和上报,指导建设、运维单位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及应用系统的建设、运维及管理,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推进单位信息标准化等工作。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主要负责辅助司法警察警卫法庭,做好安全检查、证件登记、物品检查、人身检查工作,维护审判和信访秩序,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3)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形;
(4)无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5)身体健康;
(6)无其他不宜从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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